历史沿革-中华女子学院
Source: http://www.cwu.edu.cn/xxgk1/lsyg1.htm
Archived: 2026-04-23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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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49-1950
1949年 成立“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
1949年7月,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正式接管了河北省立北平女子职业学校。8日15日,经全国民主妇联第八次常委会批准,更名为“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
1950年 400名学员完成学业毕业
1950年7月,400名学员均完成学业毕业,经中共中央华北局组织部分配奔赴工作岗位。毕业学员几乎遍布包括新疆、西藏在内的全国各省市和少数民族。朝鲜战争爆发后,有十余名毕业生奔赴前线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
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1950-1984
1950年 更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
1950年7月,“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更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成为全国民主妇联培养妇女干部和妇女人才的基地,为国家培训了一大批县妇联主任以上干部、女法官和保教干部。
1961年 “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停办
根据中共中央1960年做出的精简机构的决定,1961年3月,全国妇联书记处决定停办妇女干部学校。
1978年 恢复办校
1978年9月,康克清同志在第四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上提出恢复妇女干部学校,全国妇联党组成立恢复妇干校筹备组。筹备组克服困难,重新创业,1979年3月学校开学,各项工作走上正轨。
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 1984-1987
1984年 学校更名并获批成为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
1984年3月,学校更名为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 7月,获得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学校开始举办两年制大专班,创建、开办妇女运动、学前教育管理、法律三个系。
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1987-1995
1987年 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
1987年8月,学校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开始面向全国社会各界招收女生,同时举办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1991年 接受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小组的评估
1991年6月,经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小组评估,学校顺利进入A级院校行列。
1993年 举行中华女子学院奠基典礼
1990年春节,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率书记处班子到学院现场办公,提出要选择新校址,把学院扩建为女子大学。1993年1月,纪念宋庆龄诞辰一百周年暨中华女子学院奠基典礼举行,“中华女子学院工程”被列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委会的议事日程。
中华女子学院1995 —至今
1995年 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
经国家教委批准,1995年8月,学校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可作为成人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成为一所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并存的学校。12月,学校由地安门迁址到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设有社会工作管理系、学前教育管理系、法律系、秘书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六个系。
2002年 转制为普高本科院校
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转制为普通本科院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2003年 获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3年4月,经教育部专家组考察、审议,学校被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6年 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
2005年11月,学校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6年,教育部下发教高函【2006】9号文件,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
2007年 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
2007年9月,学校与东北师范大学签订了联合培养社会工作、女性学、会计学、法学和学前教育五个专业方向研究生协议。
2010年 实施《中华女子学院2008-2010年学科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学校根据《方案》进行了教学机构调整,设立七个二级学院和三系二部,即社会与法学院、管理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华高丽(职业)学院、外语系、计算机系、金融系、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
2011年 成立中华女子学院理事会
2011年3月,成立中华女子学院理事会,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2013年 首次招收研究生
2012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首次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30名。
2019年 正式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
学校围绕和服务党的妇女群众工作大局,以培训妇联干部、妇女干部为主责主业,把学院建设成为妇联干部、妇女干部培训的重要阵地。
2021年 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21年11月5日,学校正式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历史性突破,新增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3个专业硕士授权点。
版权所有 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100101)
京ICP备1405386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4024300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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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 成立“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
1949年7月,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正式接管了河北省立北平女子职业学校。8日15日,经全国民主妇联第八次常委会批准,更名为“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
1950年 400名学员完成学业毕业
1950年7月,400名学员均完成学业毕业,经中共中央华北局组织部分配奔赴工作岗位。毕业学员几乎遍布包括新疆、西藏在内的全国各省市和少数民族。朝鲜战争爆发后,有十余名毕业生奔赴前线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
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1950-1984
1950年 更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
1950年7月,“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更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成为全国民主妇联培养妇女干部和妇女人才的基地,为国家培训了一大批县妇联主任以上干部、女法官和保教干部。
1961年 “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学校”停办
根据中共中央1960年做出的精简机构的决定,1961年3月,全国妇联书记处决定停办妇女干部学校。
1978年 恢复办校
1978年9月,康克清同志在第四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上提出恢复妇女干部学校,全国妇联党组成立恢复妇干校筹备组。筹备组克服困难,重新创业,1979年3月学校开学,各项工作走上正轨。
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 1984-1987
1984年 学校更名并获批成为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
1984年3月,学校更名为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 7月,获得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学校开始举办两年制大专班,创建、开办妇女运动、学前教育管理、法律三个系。
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1987-1995
1987年 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
1987年8月,学校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开始面向全国社会各界招收女生,同时举办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1991年 接受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小组的评估
1991年6月,经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评估小组评估,学校顺利进入A级院校行列。
1993年 举行中华女子学院奠基典礼
1990年春节,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率书记处班子到学院现场办公,提出要选择新校址,把学院扩建为女子大学。1993年1月,纪念宋庆龄诞辰一百周年暨中华女子学院奠基典礼举行,“中华女子学院工程”被列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委会的议事日程。
中华女子学院1995 —至今
1995年 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
经国家教委批准,1995年8月,学校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可作为成人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成为一所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并存的学校。12月,学校由地安门迁址到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设有社会工作管理系、学前教育管理系、法律系、秘书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六个系。
2002年 转制为普高本科院校
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转制为普通本科院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2003年 获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3年4月,经教育部专家组考察、审议,学校被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6年 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
2005年11月,学校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6年,教育部下发教高函【2006】9号文件,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
2007年 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
2007年9月,学校与东北师范大学签订了联合培养社会工作、女性学、会计学、法学和学前教育五个专业方向研究生协议。
2010年 实施《中华女子学院2008-2010年学科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学校根据《方案》进行了教学机构调整,设立七个二级学院和三系二部,即社会与法学院、管理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华高丽(职业)学院、外语系、计算机系、金融系、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
2011年 成立中华女子学院理事会
2011年3月,成立中华女子学院理事会,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2013年 首次招收研究生
2012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首次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30名。
2019年 正式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
学校围绕和服务党的妇女群众工作大局,以培训妇联干部、妇女干部为主责主业,把学院建设成为妇联干部、妇女干部培训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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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5日,学校正式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历史性突破,新增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3个专业硕士授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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