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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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距今4.5—1万年的旧石器时代晚期,黑龙江大地上即已出现了原始先民的足迹。进入新石器时代,人类活动的遗存在黑龙江省境内有着比较广泛的发现。牡丹江流域的新石器时代居民,则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如在宁安莺歌岭遗址下层发现当时的生产工具有石锄、石斧、骨锄等,尚志亚布力遗址的石质生产工具有斧、铲、凿、锄、磨盘、磨棒等,都与农业生产有关。 [115]

据先秦古籍《竹书纪年》记载,帝舜二十五年(约前2155年),“息慎氏来朝,贡弓矢”。“息慎”,即指肃慎。说明帝舜时代,黑龙江地区的肃慎、北发、山戎等原始民族,即已同中原地区华夏诸族大联盟的首领间建立了联系,并贡献了自己所特有的生产工具和兵器—弓矢。 [115]

生息在黑龙江地区的先民有肃慎人和索离人等,就已向中原朝贡。 [116]

夏帝芒三年(前1975年),夏王朝的帝芒在位年间,东北的“九夷”派使者到中原,向帝芒朝拜并贡献土特产品。

商王汤时,商族首领汤率诸侯和诸夷灭桀,史称“成汤革命”。肃慎先民使者向汤贡献楛矢石砮,确立了对商王朝的从属关系。东胡的先民和商王朝也有了贡属的关系。 [122]

周武王十一年(前1066年),周武王姬发率诸候灭商后不久,曾通道于九夷百蛮。肃慎的使者再次前住中原地区,向武王贡楛矢石砮。周武王将楛矢石砮分赠给诸侯珍藏。

周武王十三年(前1064年),周武王访殷商遗人箕子,箕子为陈洪范之道。武王病死。箕子东迁朝鲜(在今东北南部和朝鲜半岛北部地区),建立了以殷商遗民为主体的古朝鲜政权。 [122]

在今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至大兴安岭地区散居着东胡人及其先民,以畜牧射猎为业。呼伦湖、海拉尔河及额尔古纳河一带依山面水向阳坡地上的石棺墓群及出土的石镞、石锛等物,有可能是他们的物质文化遗存,而同时出土的玉璧、陶鬲等物则表明他们与中原华夏诸族的关系密切。

周景王十二年(前533年),周大夫詹桓伯对晋人申明:“肃慎、燕、亳,吾北土也”,明确地把肃慎人所在地区(包括今黑龙江省的东部地区在内)列入周王朝的领土版图。 [122]

黑龙江地区的古代先民经过长时期的渔猎生活之后,生产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产生了早期的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随着生产能力的提高而有了富余产品,出现了私有财产,并引起了社会的两极分化。对私有财产的争夺,使氏族社会瓦解,逐渐产生了部落、部落联盟,并且出现了国家的组织。黑龙江地区最早的国家,是濊貊的一支或后裔建立的夫余国,建国时间约在战国后期, [115]地跨今黑龙江省东部和南部。 [116]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分全国为36郡,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不久,箕氏朝鲜王否臣服于秦,使秦的势力和影响深入到今东北地区南部一带。 [122]

秦以后,在黑龙江地区生息活动的先后有挹娄人、夫余人、鲜卑人、勿吉人和靺鞨人等。 [116]

汉高祖元年(前206年),刘邦建立西汉王朝。不久,出兵平定今东北南部的割据势力,恢复辽东、辽西、右北平3郡的建置。

两汉时期的夫余国已相当强大,经济、文化的发展也高于东北的各民族。西汉时期,在东北南部和朝鲜半岛设乐浪、真番、玄菟、临屯四郡后,夫余显已贡属或臣服于汉朝,并归玄菟郡节制。

建武元年至建武六年(25—30年),在农民大起义中,西汉宗室刘秀建立了东汉政权,逐渐加强对东北的管理。至建武六年(30年)出兵辽东,恢复了汉廷在东北地区的行政建置。 [122]

东汉政权建立后,夫余仍归玄菟郡管辖,并向汉廷进贡方物。 [115]

初平元年(190年),中原出现混乱,辽东太守公孙度割据于辽东、辽西一带,夫余王尉仇台从属于公孙政权,黑龙江地区南部遂成为公孙度的势力范围。

夫余改属于曹魏。

夫余向晋廷进贡,并接受东夷校尉的节制和保护。西晋灭亡后,又失去中原政权的保护,虽先后依附于前燕、前秦及后燕,但自身已丧失自立的能力,终于在494年,被肃慎后裔的勿吉人所逐,其故地大部被勿吉人占有,夫余灭亡。 [115]

部分夫余遗民被迫北渡那河(今松花江),在松嫩平原建立了豆莫娄政权。其地在今嫩江以东,呼兰河以北,小兴安岭西南,以乌裕尔河为中心地区。由于豆莫娄是从夫余国分离出去的,因而各种国家制度仍沿袭夫余旧制,保持奴隶制度,国有“君长”,其下诸加“皆以六畜名官”,地方的“邑落”,由豪强世代把持,与中原政权建立了臣属关系,曾先后向北齐朝贡。 [115]

4世纪初叶,在拓跋鲜卑人逐鹿中原同时,黑龙江地区东部勿吉人后裔—靺鞨族逐渐兴起,逐渐成为一新兴的强大势力。到5世纪时,已进入速末水(今第二松花江)流域,形成粟末、伯咄、安车骨、拂涅、号室、黑水、白山等七大部落联盟,并与北魏王朝确立了贡属的关系。 [115]

隋唐时期,黑龙江地区在河北道的统辖之下,先后设立了渤海、黑水、室韦3个都督府。 [116]

唐总章元年(668年),灭高句丽。唐朝不仅将整个高丽故地北境纳入直辖版图,而且将附属高句丽的一些靺鞨人迁置于营州(今朝阳)附近。

万岁通天元年(696年),爆发了营州事件,由于契丹人的大规模暴动,唐在东北地区的统治摇摇欲坠,被迫撤出速末水流域。于是,营州的靺鞨人在大祚荣等人的领导下,联合高句丽遗民加入了反唐的行列,回到靺鞨故地,在旧国一带(今牡丹江上游的敦化盆地)建立震国。震国于景龙元年(707年)接受唐廷的“招慰”。 [115]

开元二年(713年),唐廷为左骁卫将军、渤海郡王,授忽汗州都督,亦称渤海都督,自此“去靺鞨号,专称渤海”。于是,震国改称渤海,成为臣属于唐朝的一个地方民族封藩政权。 [115-116]

宝应元年(762年),唐廷册封大钦茂为渤海国王,诏令渤海为国,由羁縻州府升为属国。至9世纪,渤海国力达到顶峰,被誉为“海东盛国”,其管辖范围最盛时“方五千里”,南至 今朝鲜半岛东北部,东至日本海,西抵今内蒙古自治区境,北达今黑龙江。境内仿行唐朝的府州县行政制度,设有5京、15府、62州、100余县。地跨今黑龙江东部和南部。

贞元八年(792年),唐设室韦都督府,地辖今黑龙江西部。

天赞五年(926年),渤海国被契丹(契丹于947年改称辽)所灭,享国229年。 [116]

黑龙江地区西部和东部分属上京道和东京道管辖。

今黑龙江省行政区域的绝大部分属金上京路统辖,金立国之都上京会宁府遗址位于今黑龙江省阿城市白城。金朝在黑龙江流域的统治,以上京路下辖三路,即恤品路、胡里改路、蒲峪路;并设泰州和肇州。 [116]

东北地区属于辽阳行中书省管辖,其辖境大体包括今东北三省与河北省的东北部以及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的广大地区。今黑龙江省地区分属开元路和水达达路管辖。 [116]

东北地区实行了具有军事戍守特点的都司、卫、所制。今黑龙江地区初为辽东都司管辖。

永乐七年(1409年)以后,由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管辖,驻奴儿干城(今黑龙江下游右岸)。 [116]

在东北的地方行政制度,与关内的省、府、县行政制度不同,实行的是在满洲八旗制度基础上形成的“军府制”,即由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协领、佐领、防御等军事长官兼理辖区内的民政事宜。直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才开始设置行省的建制。 [115-116]

17世纪中叶,沙俄开始武装入侵中国黑龙江流域。为抵御沙俄势力对黑龙江流域的入侵,顺治九年(1652年),清廷派梅勒章京率兵驻守宁古塔(今海林县境内)地方,翌年升为昂邦章京。宁古塔、盛京两昂邦章京并存,东北地区被划分为两大军事驻防区域,即两个行政区域。 [116]

康熙元年(1662年),改称“镇守宁古塔等处地方将军”,简称宁古塔将军。今黑龙江地区位于宁古塔将军辖区之内。将军既是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又是地方最高民政长官。 [116]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12月,清廷为抗击沙俄入侵,于黑龙江左岸瑷珲旧城设镇守黑龙江等处地方将军(简称黑龙江将军),划出宁古塔将军所辖之西北地区,归黑龙江将军统辖,形成盛京、宁古塔、黑龙江三将军并立,“自是东北三分,吉江并列”。这是黑龙江自成一个军事、行政区域并以“黑龙江”命名的开端。黑龙江将军之下先后设有黑龙江(瑷珲)、墨尔根、齐齐哈尔、呼伦贝尔、呼兰、布特哈、通肯等7城副都统和兴安城副都统衔总管。 [116]

19世纪50年代,沙俄趁清王朝处于内忧外患国力大衰之际,大肆武装入侵黑龙江,并不断向清政府提出了领土要求,先后逼迫清政府签订了《瑷珲条约》、《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先后侵占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中国东北领土大约100万平方千米。 [116]1858年中俄《瑷珲和约》签订后,黑龙江副都统辖区仅剩黑龙江以南地区。 [115]

同治元年(1862年)开始,黑龙江将军辖区内取消副都统,相继设立道、府、厅、州、县等地方行政建置。黑龙江将军辖区东至毕占河、南至松花江,与吉林将军辖区接壤;北至外兴安岭与俄罗斯为界;西至喀尔喀接车臣汗部界。 [116]

晚清同治、光绪年间,黑龙江地区逐步取消封禁,放荒招垦,人烟渐稠,民事日繁,遂添设府、厅、州、县建制。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政府终于改革东北地区吏治,决定废除军府制改为行省制,同全国一样实行省、府、县三级体制。清廷裁撤奉天、吉林、黑龙江将军,设立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黑龙江行省的行政区域承袭黑龙江将军管辖范围,东南和南部与吉林行省毗连,西南与奉天行省为邻,西部与蒙古接壤,北部和东北部以黑龙江与俄国为界,省会驻齐齐哈尔城。行省以下分设府、厅、州、县,并设道区分辖府、厅、州、县。厅(州)分为直隶厅(州)和散厅(州)。 [115-116]

至宣统末年(1911年),全省分设3道、7府、6厅、1州、7县及郭尔罗斯后旗、杜尔伯特旗、扎赉特旗和依克明安旗。 [116]

中华民国成立后,黑龙江省名称和行政区划沿袭旧制不变。至民国三年(1914年)末,黑龙江省共辖3道、23县、5设治局、4旗;吉林省管辖属今黑龙江境内有2道、18县。 [116]

民国四年(1915年),中俄签订《呼伦贝尔条约》,将呼伦贝尔定为特别区,直接归中国中央政府节制,受黑龙江省省长监管,复设呼伦贝尔副都统。

民国六年(1917年)起,中国政府逐渐收回对中东铁路“附属地”的管辖权。民国九年(1920年),黑龙江省长公署决定,呼伦厅改为呼伦县。北京政府颁布《东省特别区法院编制条例》,规定中东铁路附属地改成东省特别区。 [116]

民国十年(1921年),成立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政管理局,掌管中东铁路沿线各地市政。

民国十四年(1925年),设置呼伦道,驻呼伦县,辖呼伦、胪滨、室韦、奇乾4县。

民国十五年(1926年),设置哈尔滨特别市和哈尔滨市政局等。 [116]

民国四年(1915年)至民国十八年(1929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黑龙江地区陆续增设30个县和设治局。全省共有42县、11设治局。吉林省分设42县,在今黑龙江境内有22县。黑龙江省在裁撤道区的同时,将呼伦、黑河道改为呼伦、黑河市政筹备处,辖原道属各县。 [116]

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地区行政区划,按照日本侵略者进行严密统治的需要,逐步把省划小。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0月1日,伪满政府公布所谓“地方行政改革制度”和“省官制”。将东北4省肢解为10省和2特别市(后改为14省、2特别市和1特别区)。至伪满洲国覆亡前夕,今黑龙江省境内共设有滨江、龙江、三江、黑河、北安、东满6省,共辖5市、76县、3旗。 [116]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31日,国民党政府颁布收复《东北各省处理办法纲要》,重新划分东北行政区划,将今黑龙江省境内划分为松江、合江、黑龙江、嫩江4省。 [116]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至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4月,在中共东北局的领导下,黑龙江地区先后建立了合江、松江、黑龙江、嫩江、绥宁五省和哈尔滨市建制。各省管辖10个至20个县(市)左右,为便于开展工作,在省县之间设立了专区。但为了适应解放战争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省(区)建制调整变动比较频繁,战争后期调整合并为合江、松江、黑龙江、嫩江4省和哈尔滨特别市。4省共辖82个市、县、旗。各省分设的专区,除边远地区的黑河专区外,均已撤销,由省直接管县。 [116]

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重划东北行政区划令》,决定黑龙江地区的合江、松江、黑龙江、嫩江4省和哈尔滨市合并为松江、黑龙江2省。1949年5月中旬,撤销合江省并入松江省,哈尔滨市改为松江省辖市。 [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4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撤销松江省建制,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同时将哈尔滨市改为省辖市并入黑龙江省。同年8月,两省正式合并,省会设在哈尔滨市。同时,将原黑龙江省所属的白城、洮南、镇赉、大赉、安广、开通、瞻榆7县,划归吉林省管辖。新的黑龙江省,南与吉林省接壤,西与内蒙古自治区为邻,北、东隔黑龙江、乌苏里江与苏联相望。全省总面积46万余平方千米,总人口为1250万。共辖3个专区、5个市、64个县、2个旗、1个矿区。 [116]

1960年以后的一段时间,部分专区和市县的划分和裁并反复性较大。至1966年底,全省分为6个专区、2个特区和8个较大的市。6个专区共辖65个县和1个特区;9个设区的市(特区)共辖54个区、4个镇。1967年,全省上下普遍成立革命委员会,将各专区均改为地区,由设立派出机构的专区变为一级区划实体的地区,成为一级政权单位。 [116]

196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所属呼伦贝尔盟(突泉县、科尔沁右翼中旗除外)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79年7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将原呼伦贝尔盟及所属各市、旗全部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116]

1985年,黑龙江省共辖4个地区、10个地级市、6个县级市、63个县、64个市辖区、4个地区辖区。作为边疆省份,黑龙江省的边界线亦因中俄东段国界的最终划定而发生变动。从1992年至2005年中俄达成一系列协定,最后的勘界工作于2007年完成。 [116]

2008年10月14日,中国和俄罗斯在黑瞎子岛上举行“中俄界碑揭牌仪式”,备受瞩目的黑瞎子岛,一半领土回归中国,黑龙江省的行政区域至此最终确定。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省内所辖的市(地)、县(区)的一大调整。 [116]

行政区划播报编辑

行政区划

政区

截至2023年12月,黑龙江省共辖12个地级市、1个地区;有67个县(市),其中县级市21个;有407个街道、574个镇、334个乡; [1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驻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19]

地级市 行政区划代码 [20] 电话区号 [20] 邮编 [20] 政府驻地 [20]
哈尔滨市 230100 0451 150000 松北区
齐齐哈尔市 230200 0452 161000 建华区
鸡西市 230300 0467 158100 鸡冠区
鹤岗市 230400 0468 154100 向阳区
双鸭山市 230500 0469 155100 尖山区
大庆市 230600 0459 163000 萨尔图区
伊春市 230700 0458 153000 伊美区
佳木斯市 230800 0454 154000 前进区
七台河市 230900 0464 154600 桃山区
牡丹江市 231000 0453 157000 东安区
黑河市 231100 0456 164300 爱辉区
绥化市 231200 0455 152000 北林区
大兴安岭地区 232700 0457 165000 加格达奇区

行政区划代码 [20]

电话区号 [20]

邮编 [20]

政府驻地 [20]

230100

150000

230200

161000

230300

158100

230400

154100

230500

155100

230600

163000

230700

153000

230800

154000

230900

154600

231000

157000

231100

164300

231200

152000

大兴安岭地区

232700

165000

重要城市

哈尔滨市位处中国东北,黑龙江省西南部,是黑龙江省的省会,副省级市,是中国东北北部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中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素有“冰城”“东方莫斯科”“东方小巴黎”之美称。全市土地面积5.31万平方千米,其中市区面积10198平方千米。拥有45个少数民族,汇集多种宗教文化,是全国唯一的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东正教并存的城市。 [21]松花江大桥

齐齐哈尔市地处东经122°24'—126°41',北纬46°13'—48°56',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的嫩江平原,是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区)的交汇地带,“齐齐哈尔”作为达斡尔语有“天然牧场”之意。齐齐哈尔市土地总面积42469平方千米。全市聚集着汉、满、蒙古、朝鲜、回、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柯尔克孜、锡伯等35个民族,是中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畜产品基地。 [22-23]齐齐哈尔

自然地理播报编辑

自然地理

位置境域

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北部,是中国位置最北、纬度最高的省份,横跨东八区和东九区两个时区,西起东经121°11′,东至东经135°05′,南起北纬43°26′,北至北纬53°33′,东西跨14个经度,南北跨10个纬度。北、东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相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全省土地总面积47.3万平方千米(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居中国第6位。边境线长2981.26千米,是亚洲与太平洋地区陆路通往俄罗斯和欧洲大陆的重要通道,是中国沿边开放的重要窗口。 [72] [123]黑龙江省

地质地层

黑龙江省处于西伯利亚、华北、太平洋三大板块之间,历经地块基底形成、古亚洲洋、滨太平洋活动大陆边缘三大构造发展演化阶段。 [113]

地块形成与发展阶段

新太古代,麻山运动使地区内沉积岩系(麻山群原岩)强烈褶皱变质,部分变质岩层就地重熔变为混合岩、混合花岗岩,产生岩石破碎及超基性—基性岩浆侵位,形成最古老的麻山古陆核。古元古代,古陆核周围形成海槽,沉积巨厚兴东群之后,普遍遭受低压区域动力热流变质作用,形成低角闪岩相系为主的变质岩组合。古元古代末,兴东运动使古元古界皱起,基性—超基性岩块挤入古陆核边缘,花岗岩将穹隆和背斜连接,构成兴凯湖地块主体,古陆核侧向增生。中元古代,兴凯湖地块整体抬升处于剥蚀,在地块内部出现牡丹江、依兰、萝北太平沟三个裂陷槽,沉积物厚达数千米,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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