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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战国”一词,最早见于先秦文献中。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尉缭子·兵教下》中有:“今战国相攻,大伐有德。”而同书《兵令上》又说:“战国则以立威抗敌相图,而不能废兵也。”在这里,“战国”并不是一个标志时代的特定的专用名词,而是泛指当时处于相互交战状态的各区域性国家。 [3]
而在记载战国谋臣策士言行的《战国策》一书中,也多次出现“战国”之说。如《战国策·秦策四》载顿弱说:“山东战国有六。”《楚策二》载昭常对楚襄王说:“今去东地五百里,是去战国之半也。”《赵策三》载赵奢说:“今取古之为万国者,分以为战国七。”《燕策一》载苏代说:“凡天下之战国七,而燕处弱焉。”在这里使用“战国”一词,表示魏、赵、韩、齐、楚、秦、燕等为代表的各区域性大国间的战争兼并状态,其所突出强调的,是各国之间的“战”的状况。这种用法一直延续到西汉时期。《史记·平准书》所言“自是之后,天下争于战国”,用意也大致与此相同。 [3]
在《史记》中,叙述春秋时期之后的东周历史,用“六国”或“六国时”之称。司马迁“因《秦记》,踵《春秋》之后,起周元王,表六国时事”,著成《史记·六国年表》。其中的“六国”,主要是指除秦国之外的韩、赵、魏、齐、楚、燕六个东方大国。如果再加上地处西方的秦国,正好是“战国七雄”。(在《史记》中,关于秦的历史,则集中在《秦本纪》中叙述。) [3]
到了西汉末年,刘向编定《战国策》一书,集中叙述六国时期的谋臣策士之论,成为了解战国历史的重要文本。随着此书流行,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将秦统一前“七雄兼并”的历史,称为“战国”时代。 [3]
起始播报编辑
起始
关于战国起始时间有前476年,前475年,前468年,前453年、前441年、前403年六种说法。
| 年限 | 说法来源 |
|---|---|
| 前476年说 | 前476年《史记》作周元王元年,实际当司马迁因战国各国史籍被秦国付之一炬,遂采纳秦史书《秦记》所载,定战国始于前476年 [4]。 |
| 前475年说 | 前475年(周元王元年)主要是周敬王的年数有异论。《左传·哀公十九年》所记:“冬,叔青如京师,敬王崩故也。”以周敬王在位有四十四年,故次年为周元王元年,为战国之始。 |
| 前468年说 | 前468年(周贞定王元年)林春溥《战国编年》、黄式三《周季编略》及杨宽《战国史料编年辑证》记载始于周贞定王元年(前468年),接续《左传》之后。 |
| 前453年说 | 也有学者认为前453年(周贞定王十六年)是战国开始。前453年韩赵魏三家灭智,晋国三分已定,七国争雄局面已经形成。司马光将其列为《资治通鉴》的开篇之作。 [51]教育部组织编写的《中国历史 七年级 上册》(2016年版)一书中,战国时期起始年份则采用三家分晋为标准。 [35] |
| 前441年说 | 前441年(周哀王元年)朔雪寒在《孙子兵法论正》书中提出此说 [3]。 |
| 前403年说 | 前403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北宋司马光成书的编年史《资治通鉴》则以“三家分晋”一事代表周礼崩坏,群雄竞逐,而定战国始于前403年 [5]。 |
前476年说
前476年《史记》作周元王元年,实际当司马迁因战国各国史籍被秦国付之一炬,遂采纳秦史书《秦记》所载,定战国始于前476年 [4]。
前475年说
前475年(周元王元年)主要是周敬王的年数有异论。《左传·哀公十九年》所记:“冬,叔青如京师,敬王崩故也。”以周敬王在位有四十四年,故次年为周元王元年,为战国之始。
前468年说
前468年(周贞定王元年)林春溥《战国编年》、黄式三《周季编略》及杨宽《战国史料编年辑证》记载始于周贞定王元年(前468年),接续《左传》之后。
前453年说
也有学者认为前453年(周贞定王十六年)是战国开始。前453年韩赵魏三家灭智,晋国三分已定,七国争雄局面已经形成。司马光将其列为《资治通鉴》的开篇之作。 [51]
教育部组织编写的《中国历史 七年级 上册》(2016年版)一书中,战国时期起始年份则采用三家分晋为标准。 [35]
前441年说
前441年(周哀王元年)朔雪寒在《孙子兵法论正》书中提出此说 [3]。
前403年说
前403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北宋司马光成书的编年史《资治通鉴》则以“三家分晋”一事代表周礼崩坏,群雄竞逐,而定战国始于前403年 [5]。
历史播报编辑
历史
参见:战国大事年表
周室衰微
周天下从成百上千个小国家整合为十多个大实体国家,原本的战略缓冲空间不复存在,各个大国不得不面对直接残酷竞争的格局。资源的集中使得各国间的战争规模,战争烈度也急剧上升。在彼此间不断的激烈攻伐中,如何谋求在竞争中生存下来,并且富国强兵成了各国决策层的首要考量目标。在此时代出现的普遍的需求之下,一系列的变法改革应时展开,战国时代的大幕也随之拉开。
据统计,从周元王元年(前475)至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的二百五十五年中,有大小战争二百三十次。战争打起来,双方动辄出动几万至几十万人。 [53]西汉末年的刘向,将有关这段历史的各种资料编成一本书,取名《战国策》,从此,这一历史阶段称为战国时期。
社会变革
战国时期,铁器开始出现与使用,取代了石器而与青铜器同时并进使用,商业的繁荣促进了货币的发展,而春秋时的井田制被取消。农业进一步发展,各国人口增多。手工业的冶铁、青铜器铸造、漆器、丝织业的生产水平都有了显著的提高,各国之间的商业贸易得到大力发展。人口与资源的矛盾加剧。诸侯国兼并土地战,争夺生存空间,代替了春秋时期政治上的霸权争夺。
随着水利的兴修,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春秋中后期,各诸侯国的经济得到发展,政治形势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诸侯国内部卿大夫的势力逐渐发展起来,著名的如鲁国的三桓,齐国的田氏,晋国的六卿。他们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控制和瓜分公室,并互相争斗,以扩充领地。晋国的六卿争斗到最后,剩下韩、魏、赵三家。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周王正式承认三家为诸侯。周安王十一年(前391),田和废除了齐康公,自立为国君,也得到周王的承认。三晋和田氏的胜利,宣布了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的残酷政治法则。于是,以魏国的李悝改革为起点,各国争相进行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变法运动。变法的核心是将劳动者固定到土地上,以增加国家的赋税收入。社会文明程度的加深,使统治者对物质享受的贪欲急遽膨胀。增加剥削量的最直接的办法,是掠夺更多的土地,而掠夺土地的最便捷的途径是战争。所以,这个时期战争频繁。
这些发展也使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世袭的等级制度被瓦解,一些过去的贵族失去了地位,而另一些那个时候的平民通过经商或其他的机会致富,甚至成为政治集团中举足轻重的人物。官僚制度发生了变化。
战国策为了应付这些变化,各国采取了不同的变法。最早开始改革的是魏国。魏文侯在前445年继位后,师从子夏、田子方、段干木等儒家人物,招揽了一大批人才。之后又启用魏成子、翟璜、李悝、乐羊、吴起、西门豹等人,在政治、军事、经济等各领域进行了改革。
两极世界理论分析指出,战国时期,关中是士族政治形态和农奴制经济形态,中原是卿大夫政治形态和隶农制经济形态,而南方则是原始部落政治经济形态,中国的总体社会形态是卿大夫政治形态和隶农制经济形态。 [9]
战国开始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割据一方,各自为政,相互混战,国际社会非常不稳定。 [55]战国初期东周境内尚有十几个国家,其中以齐、晋、楚、越四国的实力最强,有四分天下之势。
战国地图和各国变法后来晋国内乱,以智氏、范氏、中行氏和韩、赵、魏六家为主的“六卿”又互相兼并,范氏和中行氏倒下后,以智伯瑶为首的智氏,于前455年联合韩、魏两家合兵攻赵,把赵襄子围在晋阳,决汾水灌城。韩、魏突然和赵氏联合起来,于前453年消灭智氏,瓜分了智氏的全部土地。不久,三家又将晋公室的土地和人民,除曲沃、绛州外,也都瓜分了。 [7]这时的晋国国君降到了三家之下,卑屈到要朝见三家大夫(三家分晋)。前403年,东周共主之周威烈王册命了韩、赵、魏三家列位诸侯,由此战国七雄局面正式形成。 [21]
齐国卿族田氏到陈完的第五世孙田恒,联合鲍氏,灭了当时专权的栾、高二氏篡夺齐国政权(前386年,田氏代齐)。 [22]
后来燕国崛起,秦国中兴,及其它一些小国陆续的被吞并或沦为附庸。从春秋时代初期的一百四十多家诸侯,经过三百六十多年的兼并,到战国初期就只剩下了十几个国家。 [50]其中又以西嬴姓秦国,东姜姓齐国,中原三晋(赵国、魏国、韩国),南芈姓楚国,北姬姓燕国此七国最强。史称“战国七雄”。 [50]各家的兼并战争使得诸侯变少了,胜出者疆域变大了,人口变多了,财富也集中了。原本分散在各家诸侯手中的土地人口财富,都集中在了少数几个诸侯手里。
变法潮流
公元前445年,魏氏领袖魏桓子病逝,魏斯继承权力。魏斯就是魏文侯,魏文侯三次攻秦,都遭遇到秦国巨大的抵抗。在对楚国和齐国的扩张也遭遇了两次大败。军事上的接连失败,大国战争的受阻,意味着魏国实力的不足。魏文侯君臣形成了一种判断:魏氏集团要继续强大,要在大国战争中取得军事进攻的绝对优势,就要进行全面的变法,以寻求新的历史出路。李悝出山之前,已经有了自己的著作——《法经》。《法经》既是李悝自己法治思想的结晶,同时也是汇集、整理当时各国的实用法律即“撰次诸国法”而编成的一部法典。 [38]
李悝变法的第一个方面是整合并创造魏国的新的政治制度。第一次在魏国创造性地建立了趋于中央集权制的新型权力体制。全国军权分为两个系统,一是统帅军队作战的“上将军”系统,一是防守要塞关隘及保障军队后援的“国尉”系统。这两个系统的运转,其主要方面都由国君以兵符的形式直辖。 [38]
李悝变法的第二个基本方面是“尽地力之教”。就是在激发农耕者的积极性上做文章,全面实行私田制经济,以达到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潜力的目标。国家实行平粜法,保证应对饥荒灾害。其核心是以公平的价格在丰年收购余粮的方式,建立国家粮食储备制度,再在灾年以相对低的价格进入市场,以平易粮食价格。
李悝变法的第三个基本方面是放弃礼治,推行法治。自李悝变法开始,魏国以《法经》为法律蓝本,普遍推行了相对全面的法治,取代了以往混杂不清的治国方式。 [38]
变法完成之后,魏国一举成为战国七雄中的超强大国。恰在这一时期,在鲁国失意的卫国布衣名士吴起到了魏国。魏文侯先是任用吴起为西河守,统率对秦军事行动,取得了不少小胜利,但始终没有取得决定性胜利。变法之后,魏国实力大增,吴起随即为魏国训练出了一支装备精良、战术素养极高的大军,天下号称“魏武卒”。 魏国在变法之后的超强实力,一直是其余六大国所不能企及的。魏国对秦国的强大压力,魏国的战争优势,也一直保持到商鞅变法成功之后。魏国变法的连锁效应,也引发了战国初期的第一波变法浪潮。 [38]
韩国申不害变法
战国初期,韩国曾进行过政治改革,但是由于改革不彻底,政治上造成了一些混乱。 [39]魏惠王称霸之时,韩国国力尚弱,臣子申不害劝说君主韩昭侯依附魏国,承认魏国霸权,同时对内以法治国,实行进一步改革。前355年,韩昭侯任用申不害为相,在韩国实行变法。 [29]
申不害,原是郑国京(今河南荥阳东南)人。他是个讲究“术”的法家,其理论“本于黄老而主刑名”,就是从黄老学派那里发展来的。申不害讲究统治之“术” 主张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体制。申不害主张搞君主的专制独裁,把权柄集中于国君一人,实行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体制。申不害所讲的术,主要是指任用、监督、考核臣下的方法。申不害不但主张国君要用术,而且要求各级官吏只能做职权范围内的事,不能越职办事;凡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即使知情也不能讲。申不害曾说:“治不逾官,虽知弗言。”其目的还是为了防止臣下篡夺大权。但是这样一来,只能使得国君听不到真实的意见,不了解真实的情况,所以韩非曾对此提出批评。 [39]
申不害所讲的术,客观上是君主专制统治体制下官僚制度推行后必然的产物。这种阴谋权术,不仅国君可以用来驾驭臣下,大臣也可以用来争权夺利,“故申不害虽十使昭侯用术,而奸臣犹有所谲其辞矣”(《韩非子·定法篇》)。申不害这样用术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成效是比较差的。 [39]
申不害除了与其他法家人物一样讲法治外,主要强调君主的统治之“术”,即任用、监督、考核臣下的方法。他认为君主委任官吏,要考察他们是否名副其实,工作是否称职,言行是否一致,对君主是否忠诚,再根据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提拔和清除。“术”的提出,对于当时建立官吏的任免考课制度,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第一步是整顿吏治,加强君主集权统治,稳固了韩国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韩国实力大增。与此同时,大行“术”治,整顿官吏队伍,有效提高了国家政权的行政效率,使韩国显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局面。又进行严酷的军事训练、极力主张百姓多开荒地,多种粮食并重视和鼓励发展手工业,特别是兵器制造。 [29]
申不害相韩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 [30]
楚国吴起变法
吴起吴起,卫国左氏(今山东菏泽定陶西)人,一度做过鲁国的将,旋即入魏,被任为西河郡守。公元前390年左右,因为魏武侯的大臣王错的排挤,吴起由魏入楚,被楚悼王任为“宛守”,防御魏、韩。一年之后,被提升为令尹,主持变法。 [40]
吴起变法的要点,是“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说苑·指武篇》)。就是要剥夺一些旧贵族的“有余”,来补充军政开支的“不足”。他认为,楚国的“贫国弱兵”,是由于“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这些大臣、封君“上逼主而下虐民”,因此他主张对封君的子孙“三世而收爵禄”,减削官吏的禄秩,精简“无能”、“无用”的官,裁汰“不急之官”,节省这些开支用来供养“选练之士”。这个措施革除了一些世袭封君的特权,精简了国家机构,增强了军事力量。 [40]
吴起“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的另一个措施,是把旧贵族迁移到荒凉地区去。他根据楚国地广人稀的特点,认为多余的是土地,不足的是人民,而过去楚国旧贵族把人民集中到地少人多的地区来,这是“以所不足,益所有余”,应该加以纠正。因而他下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这是迫使旧贵族带同所属人员去充实广大的荒凉地区,这样就有力地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并有利于开发荒凉地区。 [40]
吴起在变法过程中,曾遭到楚国旧贵族的反对,贵人“皆甚苦之,甚至连改变“两版垣”的简陋建筑方法也“见恶”(《吕氏春秋·义赏篇》)。还曾遇到当时楚国流行的道家的攻击。楚国经过了吴起变法,也就强盛起来。吴起曾“南收扬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他“南收扬越”,取得了很大成果,扩展了南方许多土地。但是就在胜利的这年,楚悼王去世了。吴起到治丧的处所,便遇到许多贵族的联合进攻。吴起伏在王尸上,贵族的箭射中了王尸。吴起也被车裂肢解而死。吴起死后,楚国虽然也成为“战国”之一,在政治制度上有些改革,但是军政大权始终掌握在贵族昭、景、屈三家之手,政治上比较腐败。 [40]
变法强秦的商鞅魏惠王将国都迁至大梁,招徕士人,发展水利,对外用兵,图谋吞并以濮阳为都城的卫国,引起周围国家的不满。这时,齐威王任用邹忌等人进行改革,大力整顿政治,鼓励臣民进谏,制定法律,招抚流亡,经济迅速发展,成为实力仅次于魏的大国。 [23]周显王十六年(前353年)的桂陵之战和周显王二十八年(前341年)的马陵之战,齐国以田忌为将军,孙膑为军师,用奇计打败了魏军,从此,齐国成为中原最强的国家。 [24]为了满足对人才的需求,齐宣王扩建位于齐都临淄的稷下学宫,对前来稷下的学者,给予士大夫的优厚俸禄和舒适的生活待遇,让他们专心学术,培养弟子,促进了学术的进步和繁荣。 [25]
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和十九年(前350),秦孝公任用商鞅进行的变法最为彻底。 [26]商鞅变法鼓励人口增殖,重农抑商,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奖励军功,编制户口,实行连坐之法,使秦国成为战国中期以后最为强大的国家。虽然后来商鞅发动叛乱失败被杀,死后被车裂,新法却并未废止。 [27]
| 措施 | 内容 |
|---|---|
| 废井田,开阡陌封疆 | 阡陌,是耕地的田界,原来每人有份田,都没有固定的田界,因为休耕地是大家的公田,耕地也常要重新划分。 [28]商鞅变法鼓励人民扩大耕地面积发展生产,开阡陌,就是对人民扩大了的耕地,设立阡陌作为固定的田界,这就对土地使用者提供了有利的保证。封疆,是天子、诸侯国境上及贵族采邑上或大田上的疆界,在疆界上聚土为封,封上又植树以为标志,称为封疆。开封疆,就是对当时贵族私有田宅设立的界划。开阡陌封疆,就是破除旧的封疆阡陌,重新规划,不得私自移动。这样维持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
|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 | 奖励军功,凡是有军功的,均可以得到赐爵、赐地、赐官的奖赏。杀得敌人甲士一人,并取得其首级的赐爵一级、田一顷、宅九亩、庶子一人,可当五十石俸禄的官。制定了军功二十等爵:⑴公士;⑵上造;⑶簪象(又称谋人);⑷不更;⑸大夫;⑹官大夫;⑺公大夫;⑻公乘;⑼五大夫;⑽左庶长;⑾右庶长;⑿左更;⒀中更;⒁右更;⒂少上造;⒃大上造;⒄驷车庶长;⒅大庶长;⒆关内侯;⒇彻侯。按爵位高低授予种种特权、减刑、服饰、坟墓。严格禁止私斗,违犯的各以轻重施刑大小。以此鼓励人们为国家作战,并产生了大批的自耕农和地主,形成了“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的局面。 |
| 重本抑末,奖励耕织 | 当时把农业称为本业,是国富兵强的基础,而把商业和手工业称为“末业”。商鞅对努力经营农业的免除赋役,而对从事商业或怠惰以致交不起租税的,没收为官奴婢。这对发展农业生产有好处。为了增加税收,鼓励一家一户的生产,规定家中有两个成年男子结婚后必须分家,另立门户,女子必须出嫁,否则多缴纳赋税。在客观上促使了一家一户小农经济的发展,从而成为封建经济的重要特征。一家一户成为生产经营单位,分家析产,使阶级经常在变动当中。 |
| 推行县制 | 秦孝公以前存在县一级行政机构,但不普遍。商鞅变法普遍推行县制,万户以上县设令,不满万户的设长,俸禄由三万石到一千石不等,在县令、长以下设丞等,官吏领取国家俸禄,国君有权任免。这一套机构有利于中央集权,成为中国郡县制国家机器的雏形。 |
| 颁布法律,实行连坐 | —— |
| 徙木为信,申明法令 | —— |
| 迁都咸阳 | —— |
| 改革赋税制度 | —— |
| 革除戎狄风俗 | —— |
废井田,开阡陌封疆
阡陌,是耕地的田界,原来每人有份田,都没有固定的田界,因为休耕地是大家的公田,耕地也常要重新划分。 [28]商鞅变法鼓励人民扩大耕地面积发展生产,开阡陌,就是对人民扩大了的耕地,设立阡陌作为固定的田界,这就对土地使用者提供了有利的保证。封疆,是天子、诸侯国境上及贵族采邑上或大田上的疆界,在疆界上聚土为封,封上又植树以为标志,称为封疆。开封疆,就是对当时贵族私有田宅设立的界划。开阡陌封疆,就是破除旧的封疆阡陌,重新规划,不得私自移动。这样维持了封建土地私有制,